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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辞阳饭和迷魂汤是什么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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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阳饭与迷魂汤是清代至民国时期对死刑罪犯,在行刑前,准其酒足饭饱的一项不成文的规矩。

法场图片来源于网络

枪决之刑未兴之前,对死刑囚犯的处决,名目繁多。到清代,只保留了“斩”“绞”。

行刑前,狱卒即告囚犯:“某某老台,您大喜啦,官司今天完啦!”囚犯便知死刑之日已到。从通知之日起,监狱派人为囚犯净面梳辫。同时,还通知囚犯家人,允许为其置送新衣。

辞阳饭图片来源于网络

净面梳辫之后,狱方特地为死囚犯备清油大饼一斤,酱肘子一大包,任其一饱,名曰“辞阳饭”。对富有的死因犯还允许其在狱中自备酒席。饭毕便点名上车,赴刑场领刑。在领刑途中,死囚中有贪生怕死的往往吓得魂不附体,致使监押困难,于是又有麻醉之法,俗日“金银汁”,又名迷魂汤”。实际上是用破碗盛烧酒和黄酒,乘混合酒之醉力,将囚犯醉得不省人事,在其烂醉如泥时,一刀了却于不知不觉之中。

比较大的一些酒店,每遇处决死囚之日,即于店门外置木凳,凳上陈木盆,盆中横放木板,旁列俗呼“白果碗”之茶杯数个,待囚犯经过门前时,即盛黄白混合洒,施饮囚犯。犯人饮足后,其空酒碗,便由录役向木盆内一掷,顿时碗碎瓷飞。因囚犯饮酒均用破碗。所以在清代至民国时期,无论大小酒店,零售时,都必须用完整的瓷碗,绝不敢用破碗,否则,酒客饮毕,不仅分文不给,就是将酒缸打破,店主也无可奈何。

囚犯到达刑场后,临刑之前,例准家人送行,并在刑场陈列肉馔,哭而喂之,有“法场不斩吃饭人”的说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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