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家长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告知书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按甲类传染病管理。目前,我国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,但疫情尚未结束,国外疫情仍在蔓延,威胁仍然存在。为了保障您孩子的身体健康,降低感染风险,尽早筑牢免疫屏障。按照国家相关部署,现分阶段开展3-18周岁未成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。希望您积极配合。现将接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接种对象
3-18周岁未成年人。
二、接种地点
各区市县在学校内设置的临时接种点。
三、接种流程
1.时间安排
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带领幼儿到指定的接种地点接种疫苗。
2.接种服务流程
幼儿园提前发放《致家长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告知书》和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,由受种者监护人签署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。
健康询问(预检)、信息登记、验证疫苗信息、接种疫苗、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。
3.接种程序
接种2剂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≥3周,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。
4.接种剂量、部位、途径
接种途径:上臂外侧三角肌,肌肉注射,每次0.5ml。
四、不良反应
1.常见不良反应:
(1)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,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、触痛、红肿和瘙痒,多数情况下于2-3天内自行消失;
(2)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,短期内自行消失,不需处理。
2.罕见不良反应:
(1)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;
(2)重度发热反应。
3.极罕见不良反应:
(1)局部无菌性化脓;
(2)过敏性皮疹;
(3)过敏性紫癜;
(4)过敏性休克。
五、禁忌
1.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;
2.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
3.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
4.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
5.妊娠期妇女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接种医生询问幼儿健康状况时,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。接种前、后有任何不适,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;
2.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;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,慎用本疫苗;
3.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;
4.接种当日保持接种部位皮肤干燥、清洁,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,以防诱发皮肤感染;
5.接种后建议保证充足睡眠和休息,清淡饮食,多喝水,不要酗酒和剧烈运动;
6.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,以免影响免疫效果。
其他疫苗与本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。当因动物致伤、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免疫球蛋白时,可不考虑与本疫苗的接种间隔;
7.与其它疫苗一样,可能无法对所有接种者均产生%保护效果,接种后仍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;
8.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本疫苗的接种程序、接种禁忌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,经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,同时监护人应保证未成年受种者能够遵守接种方案的要求。
区疾控中心-(工作日9:00-11::00-16:30)
写在最后
乌云遮不住升起的太阳
疫情挡不住春天的来临
我们坚信
疫情终将被消灭!